美化陳列的目的及展示的主要動機是傳達訊息,重點如下:
銷售
這里的銷售不是指物品本身的銷售,而是指推銷這種抽象觀念。也就是商品顯露出來,顧客可以仔細觀賞,甚至拿著玩賞,如此才能說服顧客購買。
說服
它指通過陳列展示說服顧客或參觀者,使其認同或參與,從而達到銷售的目的。
展現
展現美的商品,可將珍貴或杰出的服飾品展露給顧客看,以增加其藝術感與美感。
告知
說明新產品或新觀念,使社會大眾能接受或跟上新的潮流,轉化觀點及告知公眾的權利。
娛樂
以有系統有主題的方式,開發有趣的展示,給大家新鮮有趣的感覺。
啟發
透過對知識的獲取,使其了解信息,從而決定購買。
商品陳列要把商品特色用最經濟、最節省時間的方法介紹給消費者,使消費者能產生深刻的商品印象,進而產生購買的欲望,再應用商品分配達成上述的目的。
視覺統一化是新一代服飾視覺演出的重點原則,同品牌商品就要有相同的聲譽效果,為了統一形象,在色系上一律采用一致性的色調;而且配合產品營造整體的視覺效果,也是近來服飾業美化陳列及視覺演出的方式,例如,服飾用品的圖案都是一系列整組的,搭配烘托的洋娃娃衣服布花及色系、小洋傘及鞋子的布樣都和服飾的布一樣。
店面陳列多半以功能來區別,如褲子區、帽子區等,但由于現代的產品設計均是面向整體搭配,且為了配合商品視覺系列化的改革,漸漸在商品擺設上重新調整。例如,以色系區分位置,并以設計主題來做系列化的陳列,不僅可以呈現視覺效果,而且往往可達到整組銷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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