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聘任公司副總裁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聘任公司副總裁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我們同意聘任孔曉瑛女士為公司副總裁。 經審閱孔曉瑛女士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一致認為她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管理能力、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上述人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及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以及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并具備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履職能力和條件。本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獨立董事:田志偉呂巍 洪偉力 2017年6月6日
對此頁面內容評分及收藏
| 評分: | |
| 微博: |
|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圖文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