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夢潔家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南夢潔家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配方案已經2017年5月12日召開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分配方案為:“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派送現金,每10股派人民幣1元(含稅)。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17年5月1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因公司首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激勵對象以自主行權方式共行權1,331,945股,公司總股本由684,658,327股變更為685,990,272股,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變更后的總股本685,990,272股為分配基數。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是一致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股本總額不會發生變化。本次利潤分配距離股東大會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時間未超過兩個月。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685,990,27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7月6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7月7日。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7年7月7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年6月27日至登記日:2017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公司將召開董事會按照相關要求和流程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相應予以調整。
咨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麓谷產業基地谷苑路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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