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 近日,深交所公布關于對深圳市富安娜(002327)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安娜”)董事兼副總經理何雪晴的監管函。
深交所表示,經查明,何雪晴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賣出富安娜股票10 萬股,成交金額 104.9 萬元。何雪晴作為富安娜董事兼副總經理,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深交所指出,何雪晴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4 條、第 3.1.8 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何雪晴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資料顯示,何雪晴女士,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68年出生,大專學歷。曾擔任廣州金發窗簾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恒威集團財務部主任。1996年加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曾擔任上海市場銷售負責人、市場部副經理、物流部副經理、銷售計劃部副經理等多個職務。現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